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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融资租赁,汽车的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1688租车网 2024-09-01 22:25:28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的融资租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汽车的融资租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以汽车为租赁物的融资方式。它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汽车租赁公司的资助下以租代购,即从汽车租赁公司租用车辆并支持租金,享有车辆使用权,租期结束后可以选择购买车辆,以支持车辆分期时段分期发放的交易。

汽车的融资租赁,汽车的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汽车融资租赁的主要优点是可以让用户直接租用汽车而不需要一次性付清购车费用,也不需要冠以车贷,可以以更灵活的方式获得汽车使用权。此外,汽车租赁公司通常会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保障,如维修保养、保险等,减轻用户的负担。

不过,对于融资租赁的汽车而言,租金和期限可能会比购车贷款更高,而且用户在租期内需要对车辆进行保险、维修和保养等常规费用方面的负责。同时,租期到期后,用户需要购买车辆或者续租或归还,需要注意退租流程等相关事宜。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通俗来说,是一种新型的大额分期购车方式。

汽车金融租赁贷款条件?

办理汽车金融租赁贷款的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贷款申请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贷款买车首付证明,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借款所购车辆如为二手车,需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

汽车融资租赁是合理合法的吗?你怎么看?

要🈶金融资质的金融公司,不要是小的、套路贷的金融公司,正规的融租肯定是合理合法的。以租代购(售)是不合规,也不合法,就是车行或者经销商变相放款,莫有金融资质的放款都是非法行为!

汽车融资租赁准备的叫法为「以租代购」,是常规的购车金融方案之一

  • 全款购车

  • 分期购车&零首付购车

  • 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

购车的常规方案有以上三种,第二种分期购车已经成为了普及率最高的方案之一,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零首付购车。在透支消费逐渐成为主流之后(本篇不讨论这种消费方案的合理性),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最好是零成本购买一台汽车成为了年轻消费者的思考,于是汽车销售商以“何乐不为”的态度提供了零首付。

所谓何乐不为的本质是销售商可以通过零首付获得更大的利润,比如零首付五年分期,在分期付款的五年内汽车用户需要按照协议规定在其店内投保车险,每一单车险销售商可以拿到30%(最高时超50%的)分成,这是汽车销售行业的最大利润点。其次则是零首付购车复杂的手续代办,通过代办手续销售商可以收取数千元不等的手续费,这也是利润点之一。再次则是超长分期产生的高额利息,这对于银行或者品牌的金融公司是巨大的利益。

零首付购车对于销售商而言远比全款购车更有吸引力,因为全款购车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金融服务费,也无法要求消费者第二年在车内继续投保,同时金融公司与银行也没有利息可赚取。所以分期购车的时间越长越好,其中零首付也确实一定程度的实现了三方共赢,至少消费者用低至几千元的费用即可获得一台车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需要做的只是定期还款即可。不过零首付购车也不算最极致的利润最大化,以租代购才是“终极模式”。


以租代购于消费者和销售商的关系

1: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连最基础的购置税与保险开支都不用支出,从首月起开始定期还款即可。所谓以租代购并不是由消费者支出费用并进行贷款购车,而是由消费者选定某家有实力的汽车销售公司,由公司支付所有的购车款项购买这台汽车;之后由消费者与购车方签订“长租协议”,消费者在还款内只有车辆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直到还款期结束后才会由购车方将车辆过户给实际用车人。

简而言之,以租代购的核心是“租车”,协议约定的必然是还款期内只有使用权,如果用车人违反协议而没有定期还款,那么购车方绝对有权利收回这台车——毕竟消费者支出的只是租金,从购车开始就没有承担任何资金上的压力。只有在遵守约定还款完成后,最终才能获得一台性质上的二手车(严格意义上的新车)。

2:以租代购对于销售商而言更有吸引力,因为销售商此时同时扮演了金融机构的角色,分期内按照比基础利率高一些的比例赚取利息,同时也还有金融服务费与定投车险的利润,所以实力强大的汽车销售商也乐于使用这种方式,以租代购在海外汽车市场已经非常成熟,成为了除与金融机构合资分期购车以外的最成熟的模式。

重点:以租代购合法吗?相信在了解阅读上述内容后则不会有疑虑了,因为所谓的“消费者”此时不是汽车商品的消费者,而只是“汽车租赁服务”的消费者。每月支出的费用不是严格意义的购车款,而是租车的租金;协议中约定的最终还款期接受后将车辆过户给的不是“汽车消费者”,而是租车人!通俗的解释就是最后的过户只是两方的协商结果,并没有改变租车使用的本质。


总结:以租代购的流程为“租车”再到“最终买自己一直使用的‘新二手车’”,选择这种购车模式要充分理解自己在这一次交易行为中扮演的角色——租客到车主的转变需要还款结束的前提。至于以租代购的综合总成本会高一些也可以接受,毕竟初期没有开支;这种方式是否可以接受,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对透支消费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了。


编辑:天和Auto

内容:共享天和MCN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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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的融资租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的融资租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